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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小知识(二)

( 发布日期:2023/12/12 21:17:55 )
一、工会会员享有的权利:
  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  (二)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和建议,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。
  (三)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,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。
  (四)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保护。
  (五)工会提供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休养、互助保障、生活救助、法律服务、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;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。
  (六)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,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。

二、工会会员履行的义务:
  (一)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法律、科技和工会基本知识等。
  (二)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,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。
  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恪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,遵守劳动纪律。
  (四)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  (五)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,发扬阶级友爱,搞好互助互济。

  (六)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月交纳会费。(通讯员:杨  静 黄媛媛




党委办公室

2023年12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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